教師判緩刑開除公職 普法法律網 法律 4.1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教師判緩刑開除公職嗎 應當開除。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監察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TAG標籤:緩刑 教師 開除公職 刑事辯護 刑事處罰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