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賀州賀街土地徵收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0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賀州市土地徵收的安置補助政策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TAG標籤:賀街 賀州 土地 徵收 徵地拆遷 土地徵收 廣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