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盜竊罪數額認定標準
湖北省盜竊罪數額認定標準是什麼
湖北省盜竊罪數額認定標準主要是:
1、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國務院和省政府確定的貧困縣(市)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
2、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五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巨大”;國務院和省政府確定的貧困縣(市)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三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巨大”。
3、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國務院和省政府確定的貧困縣(市)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三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