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和量化指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7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是什麼?細化標準: 逾期未整改的,按照以下幅度處以罰款: 1、對高危企業或者300人以上規模企業處以1萬,2萬元罰款。 2、對50,300人規模的非高危企業處以5000,1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1萬,1.5萬元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以1.5萬,2萬元罰款。 3、對50人以下規模的非高危企業,未造成危害後果的,可以不予處罰。 對50人規模以下非高危企業,情節嚴重的,處以5000,1.5萬元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以1.5萬,2萬元罰款。 TAG標籤:判決執行 量化 訴訟仲裁 裁量權 行政處罰 細化 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