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人申請續展註冊商標有兩條途徑可供選擇性
(一)委託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辦理。
一般應提交以下申請書件:
1、《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3、 如果是委託代理的。需提交《代理委託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4、註冊證複印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商標法》第五十條註冊商標被撤銷、被宣告無效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宣告無效或者註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註冊申請,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