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後保險槓離地高度
本標準適用於載貨汽車、轎車和乘員在17人以下的小型客車。 1、保險桿應能在汽車低速行駛與同類車輛相撞時,保護汽車部件免受或減輕損 壞。 2、轎車和小型客車應裝置有前後保險槓,載貨汽車應裝置有前保險槓。 3、保險槓應相對汽車縱向對稱平面左右對稱。 4、轎車和小型客車保險槓的長度應不小於車輛寬的90%,載貨汽車的保險槓長 度應不小於車輛寬的70%。 5、保險槓的高度應在保險槓水平件有效接觸面的上、下翼緣處測量。 注:為確保保險槓水平方向的有效接觸區域,並沿水平方向延伸的零部件 稱為水平件。 6、保險槓水平件(在不小於車輛寬的70%長度內)
安裝位置尺寸應符合下表規 定。 7、保險槓上、下翼緣面與腹板相交處的圓角半徑尺寸應儘量小,以免減少相撞時的有效接觸面積。 8、保險槓應當具有一定的鋼度和強度,一輛汽車應能在不小於5%的坡度路面上 (乾的水泥或瀝青路面),向上推行另一輛同噸位滿載汽車,而保險槓無明顯變 形,兩車
應對正接觸。基本車型的變型車保險槓位置尺寸可與基本車型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