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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成都生育保險

成都生育保險 期限
成都生育保險報銷期限

成都市生育保險報銷期限:


成都市生育保險報銷期限為在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之日起90日內,逾期未申報的,作為自動放棄處理。


根據《成都市生育保險辦法》第十二條 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人員在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之日起90日內,由用人單位或本人到社保機構申報生育保險待遇,逾期未申報的,作為自動放棄處理。申報時須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欠繳生育保險費2個月以上(不含2個月),社保機構暫停撥付應享受的生育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應在女職工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之日起90日內,持有關證明材料到社保機構備案。


暫停撥付期間職工應享受的生育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按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的規定將拖欠的生育保險費補足後,社保機構再予撥付。逾期未備案的,由用人單位承擔相應責任。個體參保人員中斷生育保險繳費2個月以上(不含2個月),視為重新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