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產證土地使用期限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3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土地使用期限“徵地款”分三類:土地補償費、勞動力安置費和地上附屬物和青苗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屬於村經濟集體組織所有,可以內部分配給本經濟集體組織成員。勞動力安置費如家庭承包方放棄提議安置,可以要求該項費用;地上附屬物和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屬物和青苗的所有人。 TAG標籤:土地 期限 房屋買賣 房產證 房產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