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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合同具有哪些特徵

電子商務合同具有哪些特徵
電子商務合同具有哪些特徵
1、法定義務規則:
法定義務:是指法定合同義務,即當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沒有約定,依據法律規定也應承擔的義務。(合同法第60條第2款: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①通知義務:即合同當事人應將自己履行義務的情況及時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②協助義務:指合同當事人應協助對方履行義務,以使合同能順利履行的義務。
③方便義務:指為對方履行合同義務提供方便的義務。
④減損義務:即合同法中的-防止損失擴大-,是指由於主客觀原因而使一方遭受損失時,遭受損失的一方應採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損失的擴大。
⑤保密義務:指合同當事人負有將通過確立合同關係而瞭解到的對方的祕密予以保守的義務。
2、正確履行:
也稱適當履行,是指當事人應按照合同的規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義務。
①履行主體正確(親自履行規則)但在第三人履行合同義務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時候,第三人接受合同義務的履行不損害債務人利益的時候,第三人作為合同履行的主體也是正確的。
②履行標的正確(實際履行原則)
③履行時間正確
④履行地點正確
⑤履行方式正確。
3、親自履行:指合同義務要由合同債務人向合同債權人履行,不得由第三人代替。
4、條款約定不明的履行:
①質量不時條款的履行(62條1款: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②價格不明條款的履行(62條2款: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③地點不明條款的履行(62條3款: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④期限不明條款的履行(62條4款: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⑤方式不明條款的履行(62條5款: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⑥費用不明條款的履行(62條6款: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5、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