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怎樣才能遺囑全部財產歸配偶呢?
1、如果是法定
繼承得來的遺產,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是基於遺囑繼承得來的遺產,則屬於個人財產; 3、法律依據: 1)《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
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
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遺囑全部財產歸配偶;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