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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規定有哪些,信息能當證據嗎

信息能當證據嗎,具體規定有哪些
信息能當證據嗎,具體規定有哪些
信息如果符合證據“三性”的,是能當證據來使用的。即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應該是客觀存在的,偽造或毀滅證據都是觸犯違法行為,應受到法律的追究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