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員工醫療保險繳費比例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8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上海醫療保險繳費比例上海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為11%,個人繳費比例為2%。備註:1、用人單位繳費比例11%包括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9%及單位繳納地方附加醫療保險費2%。2、原參加小城鎮社會保險的從業人員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2815元,經用人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協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規定參保繳費。3、非城鎮户籍的外來從業人員繳費基數、繳費比例根據規定可按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繳納,經用人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協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規定參保繳費。 TAG標籤:勞動糾紛 繳費 吉林省 員工 勞動保障 醫療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