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佔罪與盜竊罪有什麼界限 普法法律網 法律 9.91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職務侵佔罪與盜竊罪有什麼界限1、主體要件不同、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盜竊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2、犯罪對象不同,本罪對象只能是本單位的財物;而盜竊罪的對象是他人財物,包括公私財物,而且多為犯罪行為前不被自已所控制的他人財物。3、犯罪手段不同。本罪是利用職務的便利侵佔實際掌管的本單位財物;而盜竊罪則是採用祕密竊取的手段獲取他人財物的行為。4、法定刑不同。本罪最高法定刑是十五年有朋徒刑,法定刑較輕,且量刑的幅度較小;而盜竊罪的最高法定刑為死刑,量刑幅度較寬。 TAG標籤:界限 職務侵佔辯護 盜竊罪 刑事辯護 職務侵佔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