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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要求離婚女方可以索取經濟補償嗎

男方要求離婚女方可以索取經濟補償,但是需要存在法定的情形,即女方因為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男方工作等付出了較多義務的,才可以請求支付經濟補償。離婚的時候,一方有家暴等情形的,另一方還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下面北京安嘉律師事務所為您詳細介紹:

男方要求離婚女方可以索取經濟補償嗎

一、男方要求離婚女方可以索取經濟補償嗎

男方要求離婚女方可以索取經濟補償。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之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這樣的規定有利於保護婦女合法的權利,體現法律的公平性。

二、離婚要求對方賠償的情形

離婚要求對方賠償的情形包括危害家庭的不良行為、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行為。離婚損害賠償根據具體情況的不同,包括以下幾種:人身損害賠償、財產損害賠償及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三、離婚可否要求第三者賠償

離婚不可要求第三者賠償。根據我國法律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賠償是指夫妻一方有過錯致使婚姻家庭關係破裂,離婚時對無過錯的一方所受的損失,有過錯的一方應承擔的精神損害賠償的責任。也就是説,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中的第三方,不是離婚賠償的當事人。離婚賠償的當事人只能是夫妻中的過錯一方。因此,離婚不可以要求第三者賠償。離婚也不得要求青春損失費等缺乏法律依據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