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識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常識/列表

離婚賠償和一般賠償有什麼區別?

離婚賠償是因為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賠償離婚損害賠償。一般賠償範圍較廣,包括交通事故、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等。離婚賠償和一般賠償的具體區別是什麼?下面北京安嘉律師事務所為您介紹:

離婚賠償和一般賠償有什麼區別?

一、離婚賠償和一般賠償有什麼區別?

離婚賠償與一般賠償的區別在於,離婚賠償是因為一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賠償離婚損害賠償。一般賠償範圍較廣,包括交通事故、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91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重婚;

與他人同居;

實施家庭暴力;

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

其他重大過錯。

二、離婚後孩子的監護人是誰?

離婚後很容易導致一種誤解,誰撫養孩子誰就有孩子的撫養權。事實並非如此。即使離婚後,父母也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孩子跟誰住不影響監護權的變更。大多數家庭都有父母作為監護人,但也有一些例外。在下列情況下,父母不再擁有對子女的監護權:

1.死亡。父母死亡,就不再享有合法權利,監護權也就喪失了。

2.失去監護權。我們説孩子撫養權,是因為孩子還沒有完全成長,需要父母的監管。前提是父母有完全能力承擔孩子的撫養權,否則就失去了孩子的撫養權。

3.對子女有犯罪行為、虐待或者擔任監護人等明顯不利於子女的,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取消子女的撫養權。在上述情況下,父母不能享有對子女的監護權,監護權發生變更。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父母不是監護人時,有監護能力的祖父母、兄弟姐妹或者與未成年人關係密切、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其他親友,經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為監護人。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有其他問題,可登錄北京安嘉律師事務所官網諮詢專業律師。

TAG標籤:離婚 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