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法定解除權行使條件是什麼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94條規定,當事人在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時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權:

法定解除權行使條件是什麼

(1)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現象。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只有其致使合同目的完全不能實現時,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享有合同解除權。

(2)因拒絕履行主要債務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這是指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對於這種情況,另一方可不進行履行催告,徑直行使解除權。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