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如何判斷涉外合同糾紛

如何判斷涉外合同糾紛
律師解答:具體情況具體解決。律師解析:1、適用合同締結地法。適用合同締結地法律、主要是指當事人雙方同處一地的場合所簽訂的合同、即所謂的“場所支配行為”原則的具體體現。“場所支配行為”原則是確定合同是否有效成立的最早的準據法、該學説認為合同乃產生於它的誕生地、所以締結地對合同來説是一種很自然的系屬。
2、適用合同準據法。所謂合同準據法就是指一個同時與幾個國家的法律有關的合同、當其發生糾紛時、選擇某個國家的法律作為解決合同糾紛的法律、這個被選擇適用的用以確定涉外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係的實體法、就是合同的準據法。在合同是否成立的問題上、還常常涉及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合同是否要有“對價”以及限制或免除責任的條款是否有效等問題。對此、現代各國國際私法中、大多主張以合同準據法作出判斷。但對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問題、英國法認為、如果依合同準據法為不合法而無效、固然無效、但如果依合同準據法為合法而有效、則還應進一步考慮締結地法和履行地法的有關規定、因為這涉及合同能否在有關國家得到強制執行、並最終涉及合同的效力。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涉外民事訴訟中、屬我國人民法院專屬管轄的案件有三種:在我國履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在我國履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在我國履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