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無效合同取得的利益怎麼辦 普法法律網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3.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我國對待無效合同所產生的利益一般有四種做法:1.返還財產,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2.折價補償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3.賠償損失,賠償損失以過錯為條件;4.收歸國庫所有、返還第三人。《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條: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TAG標籤:利益 合同糾紛 合同事務 無效 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