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因無效合同取得的利益怎麼辦

我國對待無效合同所產生的利益一般有四種做法:
1.返還財產,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2.折價補償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3.賠償損失,賠償損失以過錯為條件;
4.收歸國庫所有、返還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條: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因無效合同取得的利益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