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處理合同糾紛的主體

處理合同糾紛的主體
律師解答:合同當事人。律師解析:合同效力糾紛主體是合同的當事人,只有合同當事人才有權提起,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是無權提起的,因為確認之訴是指原告請求人民法院確認其與被告間存在或不存在某種民事法律關係的訴。
合同效力只涉及合同雙方當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當事人,所以第三人不能請求人民法院確認其與被告(合同雙方當事人)間存在或不存在某種民事法律關係的訴。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依法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