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經濟合同的共有特徵 普法法律網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1.5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經濟合同是法人之間、法人與個體户或農户之間,為實現一定經濟目的而簽訂的各種合同的總稱。其法律特徵是:經濟合同當事人一方必須是法人,另一方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個體經營户或公民個人。《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TAG標籤:經濟合同 合同事務 合同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