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技術開發合同的風險責任誰承擔

技術開發合同的風險責任誰承擔
律師解析:技術開發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風險,按合同約定的的責任人進行承擔,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約定;當事人無法達成補充協議的,則可根據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來確定風險責任;如果上述方式均無法確定的,則由當事人合理分擔。根據相關規定,技術開發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該風險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相關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風險由當事人合理分擔。當事人一方發現相關規定的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沒有及時通知並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八百五十八條
技術開發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該風險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
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風險由當事人合理分擔。
當事人一方發現前款規定的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沒有及時通知並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