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人需要交使用費嗎,試用買賣合同中 普法法律網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2.9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試用買賣是指約定買受人先行試用標的物,然後在一定期間內再決定是否購買的買賣合同。試用買賣的當事人對標的物使用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出賣人無權請求買受人支付。因此,試用買賣合同中,有約定按約定;沒有約定的,就不需要支付使用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九條 【試用買賣使用費的負擔】試用買賣的當事人對標的物使用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出賣人無權請求買受人支付。 TAG標籤:合同事務 使用費 試用 買賣合同 合同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