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居間是 普法法律網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1.4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所謂房屋租賃居間,是指房屋租賃中介機構以居間人的身份向委託人報告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媒介服務,並由委託人支付報酬的整個活動過程。房屋租賃居間包括房屋出租居間和房屋承租居間。【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TAG標籤:房屋 合同事務 居間 租賃 合同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