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滯納金是什麼意思 普法法律網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5.37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滯納金,是指國家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保障國家職能的順利實現,對遲延履行繳納法定税費義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的帶有國家強制力的懲罰性的貨幣金額。在我國法律中,合同滯納金中不存在的,現在合同法只規定違約金、定金、損害賠償的責任。在合同中約定滯納金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TAG標籤:合同 合同事務 合同糾紛 滯納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