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合同的原因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9.36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變更合同的原因:(一)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變更;(二)因情勢變化致使合同履行顯失公平而變更;(三)因當事人違約而變更合同;(四)因訂立時意思表示不真實而變更;(五)因當事人自願而變更合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TAG標籤:變更 合同 合同糾紛 合同事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