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合同履行的合理期限是多久

合同履行的合理期限是多久
律師解答:合約中約定時間為準。律師解析:合同履行的合理期限是當事人雙方在合約中規定的,雙方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履行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確的,雙方可以協議補充以及履行合同地點的確立等內容。不按履行期限履行,有兩種情形:遲延履行和提前履行。在履行期限屆滿後履行合同為遲延履行,當事人應當承擔遲延履行責任,此為違約責任的一種形態;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所為之履行為提前履行,提前履行不一定構成不適當履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