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割

當前位置 /首頁/婚姻家庭/財產分割/列表

離婚不離家的財產分割

離婚不離家的財產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離婚的財產分割問題

在離婚的財產分割問題上主要是遵循以下幾方面原則,首先是男女平等原則,作為夫妻雙方都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其次是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所謂“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