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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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有孩子的財產麼?

一、夫妻離婚有孩子的財產麼?

夫妻離婚有孩子的財產麼?

1、一般是沒有孩子的財產的,夫妻共同財產只能夫妻雙方分割,孩子無權參與。

2、如果孩子有個人財產的(包括成年子女、未成年人子女),父母離婚時,應當先將孩子的個人財產分割出來,然後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實則是家庭財產分割。父母無權分割孩子的財產。

3、不經另一半同意,把財產轉移給孩子也是不允許的。《民法典》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冠傑律所表示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因此我們在做財產轉移的時候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不做有害他人利益的事。

二、離婚財產分割注意哪些?

離婚案件中,涉及財產分割的,應當注意以下因素:

(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屬有書面約定,或者有口頭約定,雙方沒有爭議的,離婚時應當按照相關約定處理,但是規避法律和損害國家、集體、他人利益的約定無效。

(2)夫妻分居後,分別管理、使用和獲得的財產,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額懸殊的,分得財產多的一方應當補足。

(3)主張為一方個人財產的,負有舉證責任,不能證明的,只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4)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分,但可能因為一方有過錯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雙方對財產分割的協議,在離婚後正式生效,且只對夫妻雙方有約束力,不能以協議對抗第三人,如不能對抗第三人的債權

(6)離婚時一方有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行為的,人民法院在判決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誤將個人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隱藏、轉移的,不影響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7)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產的,可以先就離婚案件和已經查清的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對一時難以查清的財產分割問題可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不影響離婚案件的審理。

綜合上面所説的,夫妻離婚如果涉及到有財產的,就需要按平均的原則來進行分配,夫妻的共同財產就需要由雙方來進行分配,即使是屬於雙方的孩子也沒有權利參與的,所以,在分割時就需要認定哪些是屬於雙方共同的財產,哪些是屬於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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