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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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共同財產己分割是什麼意思?

一、離婚協議共同財產己分割是什麼意思?

離婚協議共同財產己分割是什麼意思?

離婚協議共同財產己分割就是説明雙方已把共同的財產按均等的原則分配完;雙方是可以直接帶上離婚協議書到當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協議離婚手續的辦理是:

協議雙方通過協議方式離婚的,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民法典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五)、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

二、訴訟離婚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1、夫妻其中一方先到立案大廳通過大廳的審查,如果審查通過的則給予立案。要注意的是夫妻雙方不在一個地方居住的,需要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原告要到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提出訴訟時應當提交以下證件:起訴書;户口本;有效的身份證件;

2、 立案大廳准予議案之後會發出立案通知書,原告拿着立案通知書去交納五十元的訴訟費之後法院就會受理;

3、 案件經過法院受理之後會先將案件移交到民事法庭,由民事法庭審理;

4、 法庭受理之後會給被告人發傳票,並且規定應訴時間;

5、一般法院會先進行調節:經過調節之後如果夫妻雙方還願意維持婚姻的,則原告撤訴,婚姻有效;如果雙方同意離婚並且對於撫養權和財產分割都協商解決的,則原告撤訴,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如果經過調解之後有一方拒絕離婚或者雙方對撫養權和財產分割有異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判決;

6、法院作出相關的判決,准予離婚:其中一方有重婚或者與其他人同居了的;一方存在暴力行為的;一方有吸毒賭博等不良行為,無法改正的;夫妻雙方分居兩年的;

綜合上面所説的,離婚協議中註明共同財產已經分割完成,代表着雙方就同意所分割的事宜,在離婚的上面就不會產生任何的糾紛,因而雙方就可以合法的辦理相關的手續,所以,解除婚姻關係都是有法律依據的,如果雙方協商不成還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