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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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銷婚姻的財產分割

可撤銷婚姻的財產分割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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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銷婚姻財產分割應該怎麼分割啊?

夫妻一方要是因為脅迫而與對方結婚的話,那麼這樣的婚姻就屬於可撤銷婚姻。
在婚姻法修改過程中,對如何規定無效婚姻、可撤銷婚姻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財產的處理原則,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一種意見認為,無效婚姻、可撤銷婚姻是違法婚姻,在解除其違法婚姻關係時,對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財產的處理應當與解除合法婚姻關係時處理財產的原則有所區別。處理無效或者被撤銷婚姻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財產的原則應當是:

1、對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債權按照按份共有處理,債務由雙方協議償還,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雙方對債務互負連帶責任。

2、雙方當事人同居期間各自的收入,認定為個人財產。雙方各自繼承和受贈的財產,按照個人財產對待。無效婚姻、可撤銷婚姻被解除時,當事人一方個人的財產歸個人所有。

3、同居期間當事人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照按份共有處理。婚姻被確認為無效或婚姻關係被撤銷後,雙方當事人都有權請求從共有財產中分割出屬於自己的份額。
以上是對可撤銷婚姻財產分割應該怎麼分割啊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