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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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父親要結婚財產分割怎麼辦?

老父親要結婚財產分割怎麼辦?

一、老父親要結婚財產分割怎麼辦?

老父親要結婚財產分割的方法是:父母的共同財產,一半是父親的財產,由父親處分,他人無權利干涉,另一半是母親的遺產,由父親和子女均等繼承。協商解決,達成一致協議,不成時,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法定繼承。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1.堅持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2.一定要堅持夫妻雙方平等的原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他(她)財產。

3.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多數也是因為女方生兒育女照顧家庭而放棄事業的發展,在財產分割上應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給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4.堅持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5.堅持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視為過錯方,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有過錯,並不是代表需要“淨身出户”。

6.堅持公平原則:離婚時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撫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後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後的住房等。

7.堅持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先於法定的原則:公民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可以多種形式處理雙方財產問題,

8.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老父親再婚的情況下,應當建議在再婚時對其財產進行分隔並簽訂相關協議,將屬於老父親的財產進行明確界定,這部分屬於老父親的個人財產,其他人沒有分配權利。老父親有權利支配自身的個人財產,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進行公平平等的分配,不得違反相關規定造成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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