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彩禮給付後可以要回嗎?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對彩禮返還作出限制性規定,除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外,同時還遵循了以下原則:
1、遵循當地風俗習慣原則。在法律的適用上,有這樣一條規則,即“有法依法、沒法依政策、沒政策依習慣”。所以,在彩禮的認定、彩禮的範圍、彩禮是否返還以及彩禮返還的比例等方面,都應當遵循當地的風俗習慣。
2、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3、公平原則。在解決此類糾紛的過程中,應當用雙方之間的利益均衡來判斷是否公平。
二、可以請求返還彩禮的請求有什麼?
要返還彩禮的情形有:
1、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3、男女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過。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未婚是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根據最新的法律規定,男方可以請求返還彩禮的情況有三種,第1種是由於婚前給付彩禮的行為,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第2種是給付彩禮之後,雙方並未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第3種是雙方雖然已經辦理了婚姻登記手續,領取結婚證,但婚後並未共同生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