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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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有什麼區別

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有什麼區別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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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有什麼區別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在領取結婚證後夫妻雙方或一方收入、接受的贈與、購買的物品等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區別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最主要的標誌就看財產是否來源於婚後。除非夫妻在婚內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來處理。
婚前財產屬於個人,婚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以結婚登記時間為界限,婚前財產屬個人財產,婚後財產屬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屬個人財產,婚後的如無約定屬共同財產
我國婚姻法對夫妻財產製採取的是法定夫妻財產製和約定夫妻財產製相結合的模式.法定財產製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前.婚後都沒有約定或約定無效時,直接適用有關法律規定的夫妻財產製度.約定夫妻財產製是相對法定財產製而言的,它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商對婚前,婚後取得的財產的歸屬,處分以及在婚姻關係解除後的財產分割達成協議,並優先於法定夫妻財產製適用的夫妻財產製.對夫妻財產製的約定應該採用書面形式.
婚前財產就是結婚前取得所有權的財產,婚後財產就是結婚後取得所有權的財產。前者在離婚時不能分割,後者在離婚時是在一人一半分割的。
以在民政部門結婚登記為界限。登記以後所得的財產不管在誰名下均屬於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