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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投資夫妻共有財產的認定糾紛可以起訴嗎

股權投資夫妻共有財產的認定糾紛可以起訴嗎

一、股權投資夫妻共有財產的認定糾紛可以起訴嗎?

股權投資夫妻共有財產的認定糾紛可以起訴處理,滿足以下條件法院就會立案: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糾紛的起訴狀應載明哪些內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四、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糾紛舉證注意事項有哪些?

1、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2、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3、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證據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經人民法院核對無異的複製件或者複製品。

4、如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證據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形成的,該證據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予以證明,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予以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是在港、澳、台地區形成的,應履行相關證明手續。

5、當事人提供外文書證或外文説明資料,應附中文譯本。

6、當事人應當對其提交的證據材料逐一分類編號,對證據材料的來源、證明對象和內容作簡要説明,簽名蓋章,註明提交日期,並依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供副本。

事實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利用股權投資所取得的收益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財產投資入股的,股權本身也屬於共有財產,但是離婚的時候一般沒辦法直接分割股權,因為股權轉讓涉及其他股東的利益,是需要召開股東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