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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的收益算共同財產嗎?

一、婚前財產的收益算共同財產嗎?

婚前財產的收益算共同財產嗎?

婚前財產的收益算共同財產。根據司法實踐總結,一般來婚前一方的股權在婚後的股權收益是夫妻共同財產,但股權轉讓款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前一方的房屋,婚後出租租金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賣房款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前的股票、基金在婚後的增值或貶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但本金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存款在婚後的而利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男方買的車算共同財產。如果是用婚後收入所得購買的車輛,不管登記在誰的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所購買的車輛如果有書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即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範疇是什麼?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在現實生活當中,目前如果結婚之前取得了相關的工資獎金收入的話,都是屬於個人的財產,日後其實是雙方當事人離婚的話,關於這部分的財產也不能夠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參與分割的。同時還需要注意的就是,如果是婚前所取得的公司獎金,婚後獲得了一些利息的話,應當是屬於夫妻共同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