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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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未到法定年齡結婚生小孩怎麼辦

男方未到法定年齡結婚生小孩怎麼辦

一、男方未到法定年齡結婚生小孩怎麼辦

沒有處罰,根據規定上户口就可以了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自願】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非婚生子女上户口

一般情況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隨母報户口也可以隨父報户口,一般應提供以下材料:及非婚生子女入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户口簿(原件和複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結婚證;

2、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鑑定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須出具親子鑑定證明,由公安機關指定鑑定機構鑑定後出具);

3、嬰兒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會證明或派出所責任區民警調查證明(需加蓋派出所公章);

4、嬰兒父母一方屬於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記地公安機關應出具嬰兒未落户證明。

此外,在需要生育證的地區,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計生辦繳納一定數額的社會撫養費(計劃外生育罰款)、落實計劃生育措施;之後才可以憑計生部門開出的社會撫養費收據證明到公安機關上户口。

在我國男性結婚的年齡不能夠早於22歲女性結婚的年齡不能夠早於20週歲,如果在此之前男女雙方有生下孩子的話,那麼是屬於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是和婚生子女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