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出軌和重婚罪的區別是什麼
一、婚內出軌和重婚罪的區別是什麼?
婚內出軌和重婚罪的區別是,出軌不構成犯罪,重婚會被判刑,重婚的行為包括:
1、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結婚。
2、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雖未進行結婚登記,但是與之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的共同生活居住的行為。
二、婚內出軌訴訟離婚的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三、婚內出軌訴訟離婚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嗎?
婚內出軌訴訟離婚可以要求損害賠償,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事實上,在認定重婚行為的時候,沒有跟第三者領結婚證並不代表絕對不承擔刑事責任,出軌和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的在一起共同生活是不一樣的。不過,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發現配偶跟第三者有不正當關係的,無論是出軌還是重婚,原配都不能用違法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