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理解婚前財產共有協議
何為婚前財產公有協議,顧名思義,這是婚前財產協議的一種,很多的夫妻通過婚前財產公有來證明對對方的愛矢志不渝,願意將自己的後半生共有的同時將前半生財富也共有。這是就簽訂婚前財產共有協議。下文中將為你介紹該如何簽訂這份協議呢.
一、什麼是婚前財產協議
婚前財產協議,顧名思義是指男女雙方在結婚前簽訂的協議,就各自婚前的財產(既包括實物性財產,也包括財產性權利)在婚後的歸屬做出約定,可以是各自所有、共同所有,也可以是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還可以是歸一方所有。
雙方亦可對婚後獲得的財產歸屬做出約定,約定方式同上。
二、婚前財產協議如何籤
(一)婚前財產協議不只是明確各自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婚前財產協議,如果只是明確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那簽署該協議的意義就沒有了。
因為《民法典》明確規定了,婚前財產不會隨着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意思表述明確
意思明確是任何一種協議都要求的,對於婚前財產協議的要求也是一樣。
而且,婚前財產協議,基於其簽訂當事人身份的特殊性,有了明確的意思,日後不致因協議的理解發生爭執而產生不必要的矛盾隔閡。
(三)婚前財產協議不是結婚必籤的
(四)婚前財產協議不是必須公證才有效
對於生活中的很多協議來説,公證其實意義不大,當然從資料的保管來説,公證機關作為一個資料保管單位還是不錯的。
對於這些協議,公證只能證明簽署協議的當事人,是在公證員面前簽訂的,而這種真實意願的公證可以説沒有任何意義。
假如您正當喜事,在結婚之初應當簽署一份婚前財產協議。這是對雙方都是負責的表現,而將婚前財產公有也是需要很大的勇氣的。如果對此有所不明或對具體細節不太明確的可以諮詢相關法律人士以達到盡善盡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