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結婚年齡不夠怎麼辦?
時間:2023-12-08 05:12:02瀏覽:1989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根據我國相關的規定,若是男女雙方任意一方年齡不能達到結婚登記年齡的,都不可以辦理結婚手續,都得等到年齡達到法律規定的,才可以辦理結婚手續,只需要帶着身份證户口本等即可。
一、若是結婚年齡不夠怎麼辦?
男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只有達到這個年齡才能登記結婚。如果不夠年齡只能等年齡到了再登記結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且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二、辦理結婚登記需要什麼手續
(一)結婚登記需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大1寸雙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並親筆簽名或按指印。
3、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申請補辦結婚登記或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
三、結婚登記條件是什麼?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性年滿22週歲,女性年滿20週歲。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自願】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綜上所述,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所以現在是不承認事實婚姻的,有些權利法律是不予保護的。個人建議暫且別結婚,到了法定婚齡,再按程序走,對雙方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