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當前位置 /首頁/婚姻家庭/離婚/列表

離婚後户口要遷出嗎

離婚後户口要遷出嗎
律師解答:不是必須要遷出。律師解析:離婚户口不是必須要遷出。
是否需要户籍遷移主要看當事人的主觀意願,法律並不強制
且需要遷移户口的,當事人應當依法向遷入地申請準遷,獲得書面許可後,依法向户籍所在地申請户籍遷出,最後,到準遷地户籍登記機關申請户籍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户主持遷移證件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户、並户、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變動的時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