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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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證有什麼用要留着嗎

離婚證有什麼用要留着嗎
律師解析:離婚證是要留着的,離婚證是夫妻雙方合法解除夫妻關係的法律文書。
如果當事人需要再婚時,或者進行共同財產更名過户時,以及遷移户口時等,都需要出示其離婚證。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