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法院判決離婚 普法法律網 離婚 2.4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下列情況會判決准予離婚:一、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二、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四、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五、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六、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係。 TAG標籤:判決 婚姻家庭 法院 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