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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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離婚證在外地能辦嗎?

一、目前離婚證在外地能辦嗎?

目前離婚證在外地能辦嗎?

(一)當事人自願離婚的,必須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申請書,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二)當事人申請離婚時,應向登記機關提供以下證明:

1、雙方户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係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張;

6、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該寫明雙方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義務,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物及債務等做出妥善安排,協議內容應保護未成年保護法和未成年合法權益;

7、離婚登記機關對當事人進行申請和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在一個月內發給離婚證,並註銷結婚證。當事人取得到離婚證,即解除夫妻關係;

8、離婚的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書的義務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離婚證真假怎麼查詢

1、查驗離婚證、結婚證的真假要到民政局,假離婚證是沒有登記信息、沒有檔案的。

2、如果辦證時間過長,也可能移交到了當地檔案館,可以到檔案館去查(移交時間有的是5年,也可能是10年,到當地民政局去問一下便可。

3、結婚離婚信息目前還無法在網上查到。

4、也不是什麼人都可以去查他人的此類信息:需是婚姻當事人或是利害關係人。

三、婚姻登記機關向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發放離婚證的步驟

1、向雙方當事人再次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婚姻登記員告知其領取離婚證後雙方的法律關係,與子女的關係及各自應盡義務;

3、在《離婚登記處理表》上簽名或者按手印。本欄必由當事人親自辦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4、註銷雙方的,頒發離婚證;

5、宣佈解除雙方夫妻關係。

在我國只有是協議離婚的情形,才有可能會獲得離婚證。對於起訴離婚,訴訟請求被法院受理、且最終判離之後,當事人可以獲得法院下發的離婚判決書,此判決書也可以證明夫妻關係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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