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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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一方有精神分裂症是否為無效婚姻

《民法典》規定一方有精神分裂症是否為無效婚姻
律師解答:不是。律師解析:一方有精神分裂症不是《民法典》中規定的無效婚姻。
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以及未到法定婚齡這三種情況婚姻才是無效的。
法定情況下可以請求撤銷婚姻。
法律中常見的婚姻無效的原因主要有:
欠缺當事人的結婚合意,違反禁止近親結婚的規定,不具備結婚的法定方式,未達法定婚齡,重婚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