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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賠償協議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離婚後賠償協議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離婚後賠償協議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所以認定婚內財產協議的效力,應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以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為準。而對於人身關係的協議,則應以強行性法律規範為準,不得突破法律精神。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七條“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的,不予支持”之規定,只要在離婚時既未明確表示放棄損害賠償請求,又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一年內提出,就有可能獲得損害賠償。

另附:離婚賠償協議範本

協議人:姓名,性別,××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市×××路×××號。

協議人:姓名,性別,××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市×××路×××號

協議人雙方於××年 月 日在××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與××自願離婚。

二、兒子/女兒××由××撫養,由××每月給付撫養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週歲止,18週歲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路××號的××樓房一套,價值人民幣××元,現協商歸××方所有,由××方一次性給付××方現金××元。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萬元,歸××方所有,××方向××方支付××萬元。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債務。 (若有共同債務,根據雙方協商好的填寫在下面就行)

五、××可在每月的××接兒子/女兒到其居住地,於××送回××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天與××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六、因男方有家庭暴力(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因此,男方一次性賠償女方×萬元人民幣。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離婚賠償的協議在有關的法律規定上有着明確的制定,所以自己不需要過度的糾結,只要當事人雙方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就可以,但是在實際的生活中,此類問題的處置可能會有一定的歧義,因此自己要積極瞭解有關的法律,這樣自己的利益維護才會有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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