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服刑人員怎樣辦理協議離婚 普法法律網 離婚 2.2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與服刑人員辦理協議離婚:服刑人員無法出具身份證件的,可由監獄管理部門出具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服刑人員婚姻登記的機關可以是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監獄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TAG標籤:協議 婚姻家庭 服刑人員 離婚 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