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要帶什麼證件 普法法律網 離婚 1.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離婚通常都需要以下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證。2、雙方的結婚證。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由於各地民政局規定並不同意,建議辦理離婚證前諮詢當地民政局。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TAG標籤:證件 辦理 婚姻家庭 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