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注意哪些?,再次起訴離婚訴狀怎麼寫
近年來,我國離婚案件頻發,且在司法實踐中,起訴離婚的一方大部分都是女方。針對這一現象,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離婚的程序、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的要素等方面都做出了嚴格的規定。故而對於離婚事由不充分的案件挺長需要二次起訴。那麼再次起訴離婚訴狀怎麼寫?
一、再次離婚起訴狀範本
原告:女,年 月 日 出生,族,住所地:
被告:男,年 月 日 出生,族,住所地:
訴訟請求
1、依法解除原告與被告的婚姻關係;
2、依法分割夫妻共有財產;
3、婚生子女歸__撫養,__(另一方)每月支付撫養費;
4、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婚後原、被告感情不好,性格不和,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經破裂。
年 月 原告起訴至貴院提出離婚,貴院依法受理並開庭審理。
雖然貴院在__字第__號民事判決書中希望雙方珍惜共同建立的家庭、互相理解,多多溝通,矛盾會得以解決。
但半年多以來,原、被告的情況依舊並分居至今,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為此,對已經名存實亡的婚姻關係,原告再次依法提起訴訟,請求貴院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此致
__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二、第二次起訴離婚要注意什麼問題?
1、原告第二次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明確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説,判決不準離婚的離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個月內的起訴是原則性規定,但仍有例外,如果出現了在上一次離婚案件審理過程中沒有出現的情況,足以影響到對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認定的,原告均有權利起訴。
2、第二次起訴離婚的程序
第一次離婚半年後,即可以去法院起訴對方,第二次離婚一般都會判決離婚的,要在開庭時説清雙方矛盾及提出相關證據。
法院判決夫妻雙方離婚,是衡量夫妻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認定的標準:
(1)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還有失蹤2年等等。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3、第二次起訴離婚怎麼寫訴狀?
第二次離婚訴訟書和第一次離婚訴訟書的格式是一樣的,所不同的就是兩者的事實和理由不一樣。這裏的訴訟理由主要針對的是第一次離婚訴訟書之後的一些事實和現象,因此和第一次離婚訴訟書的書寫有着本質的區別。
4、第二次起訴離婚證據的準備
第一次起訴之所以沒能判決離婚絕大多數原因還是感情破裂的證據不足,所以在第二次起訴之前應該利用這段時間有爭對性的蒐集一些必要的證據,這樣才能對第二次離婚起到有利的作用。
5、第二次起訴一定能離掉嗎?
雖然很多夫妻第二次起訴離婚時法院都判決離婚,但是也不代表第二次就一定能離掉,由於每對夫妻的家庭情況和離婚訴求有所不同,其原因也是不同的。
再次起訴的離婚訴狀的書寫跟第一次的離婚訴狀的區別在於離婚事由需要改寫,且需要對第一次起訴後法院的判決結果做簡單的介紹。當然,再次起訴離婚,並不意味着就一定能得償所願,原告需要對再次起訴做足準備,要想得到更大的勝算,需要加強對證據的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