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過繼手續是怎樣 普法法律網 收養贍養 1.5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具體手續是:一、當事人應當到收養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收養登記申請書》,並提交有關的證明材料。二、收養登記機關受理登記申請後,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三、符合收養條件的,收養登記機關應當在受理登記申請次日起30日內,為申請人辦理收養登記,發給《收養證》,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條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一)喪失父母的孤兒;(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TAG標籤:過繼 婚姻家庭 收養贍養 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