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棄嬰要哪些手續 普法法律網 收養贍養 2.5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具體手續是: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條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一)喪失父母的孤兒;(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TAG標籤:棄嬰 收養贍養 手續 收養 婚姻家庭 #